功能主治: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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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辣椒碱,其化学名称为:(反)-N-[(4-羟基-3-甲氧基苯基)甲基]-8-甲基-6-壬烯酰胺。 |
丁公藤、桂枝、麻黄、羌活、当归、川芎、乳香、牡丹皮、五灵脂、补骨脂、黄精、山药、白芷、牙皂、陈皮、苍术、厚朴、香附、木香、枳壳、白术、菟丝子、小茴香、苦杏仁、泽泻、蚕砂、没药。辅料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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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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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0290 |
国药准字Z440209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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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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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及2岁以上儿童外用,根据疼痛部位大小,取适量用棉签均匀涂于患处,并轻轻按摩使药物被皮肤完全吸收。一般情况下,每次用1~2个黄豆粒大小的用量,每日3~4次。如果药物用于手部区域,涂药后30分钟方可洗手。 |
口服,一次10――15毫升,一日2―3次。外用,擦于患处,若有肿痛黑瘀,用生姜捣碎炒热,加入药酒适量,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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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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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儿童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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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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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缓解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纤维肌痛症、风湿性关节炎等所致的关节和/或肌肉的疼痛;运动扭伤、拉伤引起的疼痛。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手足麻木,腰腿酸痛,跌打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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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辣椒碱主要是通过影响C型感觉神经元上的神经传导介质P物质的释放、合成和贮藏而起镇痛和止痒作用。P物质是一种十一肽,可把疼痛和瘙痒由外周神经传入脊髓神经和高级中枢神经。局部外用辣椒碱作用于外周神经轴突,导致来自所有神经元(外周和中枢)的P物质减少从而实现镇痛的功效。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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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损伤部位。2、请按说明书规定的剂量和用药次数用药,但避免长期的大面积使用。3、勿与眼睛、粘膜接触,避免接触隐形眼镜,如不慎接触到眼睛,请用大量清水冲洗。4、洗澡、游泳、日光浴或受热前后,不可立即使用本品。5、用药后请用肥皂和水洗手,以免将手部残留药物接触到眼睛和身体其它敏感部位。6、本品仅供外用,切勿入口。7、如使用本品一周后,局部疼痛仍无缓解,请向医师咨询。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3.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人参或其制剂。4.感冒时不宜服用。5.口服时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10.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1.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5.如正在应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