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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度酸缓释片

依托度酸缓释片

处方 非医保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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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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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度酸缓释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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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依托度酸缓释片
依托度酸缓释片
来氟米特片
来氟米特片
主要成分

化学名:1,8-二乙基-1,3,4,9-四氢吡喃-[3,4-b]吲哚-1-乙酸分子量:C17H21NO3

主要组成成分:本品活性成份为来氟米特。  化学名称:N-(4-三氟甲基苯基)-5-甲基异噁唑-4-羧酰胺。  分子式:C12H9F3N202  分子量:270.20

生产企业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万岁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507

国药准字H2008005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用法用量

口服,推荐起使剂量为400mg到1000mg(1~2.5片),每日一次。应当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寻找最小有效剂量。长期给药过程中,剂量可根据患者的反应调节,最高不超过每日1200mg(3片)。

由于来氟米特半衰期较长,建议间隔24小时给药。为了快速达到稳态血药浓度,参照国外...

副作用

1.已知对依托度酸过敏者;2.活动期消化性溃疡;3.应用非甾体抗炎药时曾出现过胃肠道溃疡穿孔或出血者;4.服用阿斯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发生过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者。

主要有腹泻、瘙痒、可逆性肝脏酶(ALT和AST)升高、脱发、皮疹等。在国外临床试验中,来氟米特治疗1339例类风湿关节炎病人中,发生率≥3%的不良事件包括:乏力、腹痛、背痛、高血压、厌食、腹泻、消化不良、胃肠炎、肝脏酶升高、恶心、口腔溃疡、呕吐、体重减轻、关节功能障碍、腱鞘炎、头晕、头痛、支气管炎、咳嗽、呼吸道感染、咽炎、脱发、搔痒、皮疹、泌尿系统感染等。以上不良事件均在安慰剂对照或阳性对照柳氮磺胺吡啶治疗组及MTX治疗组中发现,其中来氟米特治疗组以腹泻、肝脏酶升高、脱发、皮疹较为明显,在应用过程中应加以注意。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儿童中使用的有效和安全性尚未建立。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晚期不建议使用非甾体抗炎药物治疗,因为该类药物会导致胎儿动脉导管早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应当根据本品对母亲治疗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停止服药还是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临床试验显示,依托度酸在65岁以上的老年患者体内的清除率降低约15%。在这些研究中年龄对本药的半衰期和蛋白结合率没有影响,没有出现药物蓄积。从药代动力学参数来看,通常没有必要调整老年人的用药剂量,但是由于老年人对本药的抗前列腺素作用较年轻病人更敏感,为此对老年人的用药剂量可能仍需调整。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尚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对儿童应用本品的疗效和安全性还没有研究,故年龄小于18岁的患者,建议不要使用本品。 老年用药:据国外资料报道,在来氟米特片(商品名ARAVA)进行的Ⅲ期临床试验中,有234名患者年龄在65岁以上(含65岁),该部分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总体上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没有差别。在国外其他临床试验报道中也未见老年患者与年青患者疗效的差别,但并不能排除一些老年患者对来氟米特的敏感性可能增加。65岁以上患者不需要调整剂量。

成分

本品用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的症状和体征。

适用于成人类风湿关节炎,有改善病情作用。

药理作用

依托度酸是一种非甾体抗炎药,在动物模型上具抗炎、止痛和解热作用。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对依托度酸的作用机制还不完全了解,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有关。

药理作用: 本品为一个具有抗增殖活性的异噁唑类免疫抑制剂,其作用机理主要是抑制二氢乳清酸脱氢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活化淋巴细胞的嘧啶合成。体内外试验表明本品具有抗炎作用。来氟米特的体内活性主要通过其活性代谢产物A771726(M1)而产生。

注意事项

1.有溃疡病或者消化道出血病史者使用时应十分小心,尽可能缩短治疗周期,并使用最小有效剂量。2.有阿斯匹林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以往未使用过非甾体抗炎药的患者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一旦过敏情况出现,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3.以往有肾脏疾病的患者应慎用本品。患有晚期肾脏疾病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肝功能异常患者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评估是否有严重肝脏反应,一旦出现,立即停止使用本品。5.严重脱水的患者慎用本品。建议首先补充水分再开始使用本品。6.患有体液潴留、高血压以及心力衰竭的患者慎用本品。7.有哮喘病史的患者慎用本品。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临床试验发现来氟米特可引起一过性的ALT升高和白细胞下降,服药初始阶段应定期检查ALT和白细胞。检查间隔视病人情况而定。 2.严重肝脏损害和明确的乙肝或丙肝血清学指标阳性的患者慎用。用药前及用药后每月检查ALT,检测时间间隔视病人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用药期间出现ALT升高,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 3.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倍(<80U/L)以内,继续观察。 4.如果ALT升高在正常值的2-3倍之间(80-120U/L),减半量服用,继续观察,若ALT继续升高或仍然维持80-120U/L之间,应中断治疗。 5.如果ALT升高超过正常值的3倍(>120U/L),应停药观察。停药后若ALT恢复正常可继续用药,同时加强护肝治疗及随访,多数病人ALT不会再次升高。 6.免疫缺陷、未控制的感染、活动性胃肠道疾病、肾功能不全、骨髓发育不良(bone marrow dysplasia)的患者慎用。 7.如果服药期间出现白细胞下降,调整剂量或中断治疗的原则如下: 8.若白细胞不低于3.0×109/L,继续服药观察。 9.若白细胞在2.0×109/1~3.0×109/L之间,减半量服药观察。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