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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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健康猪四肢骨与全蝎经提取制成的复方骨肽溶液加适量赋形剂制成的无菌冻干品。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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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
LEO Pharma A/S 丹麦利奥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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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63 |
注册证号H2013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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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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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内注射,一次30~60mg,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60~150mg,一日1次,15~30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 |
成人和体重为20kg以上的儿童:1g/公斤/天 体重为20kg以下的儿童:0.5g/公斤/天 新生儿:0.1g/公斤/天 使用本品是应根据生化检验的结果来调整剂量已避免高血钙、疗效指标包括:血清钙水平、碱性磷酸酶水平、甲状旁腺激素水平、尿钙排泄以及影像盒组织学检查。严重的骨病患者(除肾衰竭所致外)大多可耐受较大剂量而不引起高钙血症。然而骨软化症者血清钙不能及时上升并不意味着需要更大剂量,因为所吸收的钙可能被整合入脱矿物质骨中。大部分患者的有效治疗剂量为每日1~3g,当骨病患者有生化或影像学骨愈合证据时,或者甲状旁腺机能低下患者血清钙水平恢复正常时,可减少本品剂量。维持量通常为0.25~2g/日。正在服用巴比妥酸盐或其他抗惊厥药物的患者可能需要较大剂量的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方能取得预期的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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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除了高血钙外,还未发现其它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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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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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
本品用于治疗内源性1,25-二羟基维生素D3产生不足所致的钙代谢紊乱性疾病。例如肾性骨营养不良、术后性或特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假性甲状旁腺功能低下症、作为第三性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辅助治疗、抗维生素D性佝偻病或骨软化症、维生素D依赖型佝偻症、新生儿低钙血症或佝偻病、钙吸收不良症、骨质疏松症、吸收不良性及营养性佝偻病及骨软化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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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文献报道,复方骨肽注射液对关节炎急性炎症模型及免疫性炎症模型具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同时对小鼠疼痛模型也具有明显的镇痛作用。复方骨肽注射液含有多种骨生长因子,具有调节骨代谢和生长作用,能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能参与骨钙的吸收和释放,促进骨痂和新生血管的形成,调节骨代谢平衡,从而发挥促进骨愈合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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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出现西林瓶破裂,禁止使用。2.如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禁止使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如应用本品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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