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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复方骨肽

注射用复方骨肽

处方 非医保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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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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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用复方骨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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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注射用复方骨肽
注射用复方骨肽
羟基脲片
羟基脲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健康猪四肢骨与全蝎经提取制成的复方骨肽溶液加适量赋形剂制成的无菌冻干品。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基脲。

生产企业

黑龙江江世药业有限公司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0963

国药准字H20013389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1.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30~60mg,一日1次;静脉滴注,一次60~150mg,一日1次,15~30日为一疗程或遵医嘱,亦可在痛点和穴位注射。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副作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报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成分

用于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骨质疏松、颈椎病等疾病的症状改善,同时用于骨折及骨科手术后骨愈合,可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

1.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药理作用

文献报道,复方骨肽注射液对关节炎急性炎症模型及免疫性炎症模型具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同时对小鼠疼痛模型也具有明显的镇痛作用。复方骨肽注射液含有多种骨生长因子,具有调节骨代谢和生长作用,能促进骨愈合和骨新生;能参与骨钙的吸收和释放,促进骨痂和新生血管的形成,调节骨代谢平衡,从而发挥促进骨愈合的作用。

本品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注意事项

1.如出现西林瓶破裂,禁止使用。2.如本品溶解后出现浑浊,禁止使用。3.过敏体质者慎用。4.如应用本品伴有发热、皮疹等症状,应当及时停药并咨询医生。

1.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2.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