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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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甲酰胺-1,1-二氧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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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制药厂有限公司制药一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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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7892 |
国药准字H410207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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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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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鼻。专用于成人,一次每鼻孔2-3滴。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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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萎缩性鼻炎及鼻腔干燥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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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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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过敏性及炎症性鼻充血、急慢性鼻炎。 |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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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盐酸萘甲唑林为咪唑林类衍生物,具有直接激动血管α1受体作用而引起血管收缩,从而减轻炎症所致的充血和水肿。 |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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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严格按推荐用量使用,用药间隔不少于4~6小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需继续使用,应咨询医师。2本品仅供滴鼻,切忌口服。3孕妇、高血压、冠心病及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慎用。4使用后应拧紧瓶盖,防止污染。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