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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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乳酸左氟沙星。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内含盐酸金刚烷胺0.1g,氨基比林0.15g,马来酸氯苯那敏0.00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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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元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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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351 |
国药准字H13024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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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预防,治疗流行性感冒,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具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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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 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7~14日。 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1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或一次0.1g,一日3次,疗程10~14日。 3.细菌性前列腺炎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6周。成人常用量为一日0.3~0.4g,分2~3次服用,如感染较重或感染病原体敏感性较差者,如铜绿假单胞菌等假单胞菌属细菌感染的治疗剂量也可增至一日0.6g,分3次服。 |
口服,一次1片,一日2次,每日早晚各1片,小儿酌减。可连用3-5日,至多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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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2.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慎用; 3.孕妇禁用。 |
1、因盐酸金刚烷胺可通过胎盘,动物实验证明有毒性,故孕妇慎用。 2、本品经乳汁排泄,故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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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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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
用于预防,治疗流行性感冒,对其他原因引起的高热,也具有良好的退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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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广谱抗菌作用,抗菌作用强,对多数肠杆菌科细菌,如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沙门菌属、志贺菌属和流感嗜血杆菌、嗜肺军团菌、淋病奈瑟菌等革兰阴性菌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肺炎链球菌、化脓性链球菌等革兰阳性菌和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也有抗菌作用,但对厌氧菌和肠球菌的作用较差。本品为氧氟沙星的左旋体,其体外抗菌活性约为氧氟沙星的两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细菌DNA旋转酶的活性,阻止细菌DNA的合成和复制而导致细菌死亡。 |
抗亚洲甲型流感病毒药。 本品中的盐酸金刚烷胺具有抗流感A型病毒作用,抗病毒的机制似与组织甲型流感穿入呼吸道上皮细胞,剥除病毒的外膜以及释放病毒的核酸进入宿主细胞有关。 对已经穿入细胞内的病毒亦有影响病毒初期复制的作用。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具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而对抗组胺的作用,可缓解过敏的症状。 它还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减少鼻黏膜分泌。氨基比林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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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l.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及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3.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时应停用本品; 4.若发生过敏,应立即停药,并根据临床具体情况而采取以下药物或方法治疗:肾上腺素及其它抢救措施,包括吸氧、静脉输液、抗组织胺药、皮质类固醇等; 5.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6.若过量服用,应清除患者胃内容物,维持适当补液,并进行临床观察; 7.左氧氟沙星无法通过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被有效地排除; 8.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 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 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
1下列情况应慎用: 1.肾功能障碍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2.有脑血管病或病史者; 3.有反复发作的湿疹样皮疹病史; 4.末梢性水肿; 5.充血性心力衰竭; 6.精神病或严重神经官能症; 7.有癫痫病史者,用本品可增加发作。 2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应立即停药。 3本品有轻度嗜睡,故高空作业、驾车、机械操作者工作时不宜使用。 4新生儿及1岁以下婴儿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