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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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龟甲(醋制)、牡蛎、鳖甲(醋制)、地黄、熟地黄、天冬、百部(蜜炙)、阿胶、北沙参、龙骨、紫石英(煅)、麦冬、熟大黄、白及、川贝母、蜂蜡。 |
本品的主要成份是氢溴酸右美沙芬,氢溴酸右美沙芬的化学名为3-甲氧基-17-甲基-9α,-13α-,14α-吗啡喃氢溴酸盐水合物,分子式为C18H25NO·HBr·H2O,分子量为37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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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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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637 |
国药准字H19990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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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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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骨结核患者每次用生鹿角15克煎汤服药。 |
滴鼻(滴入一侧鼻孔或两侧鼻孔),一次3~5滴(病情轻者3滴,病情重者5滴),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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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外感引起的发热恶寒、咳吐黄痰者忌用。 |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及有精神病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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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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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三个月内的孕妇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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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滋阴降火、补肺止咳。用于阴虚火旺引起的潮热盗汗,咳痰咯血、胸肋闷痛、骨蒸痨嗽,肺结核,骨结核。 |
本品为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适用于因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哮喘和肺结核等引起的无痰咳嗽。也可用于因吸入刺激性物质引起的干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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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具有中枢性镇咳作用,其镇咳作用强度与可待因相似或较强,治疗剂量时不抑制呼吸中枢,无成瘾性,亦无镇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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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痰多病人慎用,鼻炎患者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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