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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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橘红、麻黄、桔梗、川贝母、五味子(醋蒸)、茯苓、细辛、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樟脑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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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方健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海德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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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675 |
国药准字H110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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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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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2克,一日2次。十岁以下,五十岁以上身体虚弱者减半服。 |
外用,日搽多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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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皮肤破损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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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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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风寒咳嗽、痰多气逆、久嗽不止、胸膈满闷。 |
用于治疗神经痛、肌肉痛或关节痛等。也可用于瘙痒性皮肤病,纤维组织炎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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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皮肤刺激剂,可增进局部血液循环以缓解肿胀,并有轻微止痒、止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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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本品适用于风寒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声重,气急,咳痰稀薄色白,常伴鼻塞,流清涕。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或痰色由白转黄者应到医院就诊。 6.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 |
1.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用后拧紧瓶盖。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