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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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芩、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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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西慧宝源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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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38 |
国药准字H20103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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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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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毫升;五岁至10岁每次20~30毫升,一日3次。 |
局部用药:常用剂量为每天1~2次,用药前应清洁和干燥患处,然后将乳膏薄薄涂于患处及其周围,并加以轻揉,如果患处已擦烂(如乳腺下、指间、臀间、腹股沟),涂擦后尤其在晚上可用纱布敷盖。疗程:体癣、股癣1~2周,足癣2~4周,花斑癣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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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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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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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外感风热所致的发热、咳嗽、咽痛、鼻塞流涕、头痛、口渴。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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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局部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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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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