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烧伤、烫伤、创伤、褥疮、糖尿病足、下肢溃疡、痔疮、冻疮、疖肿、湿疹、皮炎、过敏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瘙痒、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毛囊炎、丹毒、痈疽、蜂窝组织炎、脓疱疮、各种皮肤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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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炉甘石(煅)、白及、石膏(煅)、冰片、甘石膏粉。 |
主要成分为丙酸氯倍他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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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同人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元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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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570 |
国药准字H34023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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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烧伤、烫伤、创伤、褥疮、糖尿病足、下肢溃疡、痔疮、冻疮、疖肿、湿疹、皮炎、过敏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瘙痒、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毛囊炎、丹毒、痈疽、蜂窝组织炎、脓疱疮、各种皮肤感染。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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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每日换药1次。 |
外用,涂患处,1日2~3次,待病情控制后,改为1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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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药及基质成份过敏者和对其他皮质类固醇过敏者禁用;细菌性、真菌性、病毒性等感染性皮肤病、溃疡性皮肤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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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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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烧伤、烫伤、创伤、褥疮、糖尿病足、下肢溃疡、痔疮、冻疮、疖肿、湿疹、皮炎、过敏性皮炎、手足皲裂、皮肤瘙痒、带状疱疹、神经性皮炎、银屑病、痤疮、毛囊炎、丹毒、痈疽、蜂窝组织炎、脓疱疮、各种皮肤感染。 |
用于牛皮癣(银屑病)、顽固性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虫咬皮炎、扁平苔癣、盘状红斑狼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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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在用药部位产生红斑、灼热、瘙痒等刺激症状,毛囊炎,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还可引起皮肤干燥,多毛,萎缩纹,增加感染的易感性等。长期用药可能引起皮质功能亢进症,表现为多毛、痤疮、满月脸、骨质疏松等症状。偶可引起变态反应性接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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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孕妇慎用。4水火烫伤面积较大,应去医院就诊。5烫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6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8用药2~3天症状无缓解或创面有脓苔者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属于强效皮质类固醇外用制剂,若长期、大面积应用或采用封包治疗,由于全身性吸收作用,可造成可逆性下丘脑-垂体-肾上腺(PHA)轴的抑制,部分患者可出现柯兴综合征、高血糖及尿糖等表现。因此本药不能长期、大面积应用,亦不宜采用封包治疗。大面积使用不超过2周;治疗顽固、斑块状银屑病,若用药面积占体表的5%~10%,可以连续应用4周。每周用量均不能超过50g。不能应用于面部、腋部及腹股沟等皮肤折皱部位,因为即便短期应用也可造成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不良反应。如伴有皮肤感染,必须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如同时使用后,感染的症状没有及时改善,应停用本药直至感染得到控制。不可用于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