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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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盐酸萘替芬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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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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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158 |
国药准字H19980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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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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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外用:涂抹患处,病损表面及四周约2.5cm宽的正常皮肤均应涂敷,用量为一日1次。疗程随病种及病变部位有所不同,一般2~4周,严重者可用到8周,甲癣需用6个月。为预防复发,体征消失后可继续用药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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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食刺激性食物。 |
不良反应罕见,少数患者有局部刺激,如红斑、烧灼及干燥、瘙痒等感觉,个别患者可发生接触性皮炎,无全身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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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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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资料表明外用皮肤可分布于乳汁中,故对哺乳期妇女慎用。孕妇用药资料不详。儿童用药:尚不知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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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
适用于敏感真菌所引起的皮肤真菌病如体股癣,手足癣,头癣,甲癣,花斑癣,浅表念珠菌病以及皮肤皱褶部的擦烂性真菌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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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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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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