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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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地锦草、诃子(肉)、毛诃子(肉)、司卡摩尼亚脂、芦荟、西青果。 |
全反式维A酸。其化学名称为:3,7-二甲基-9-(2,6,6-三甲基环己烯)-2,4,6,8全反式壬四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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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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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158 |
国药准字H20083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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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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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片,一日3次。 |
1,用于皮肤疾病的治疗。口服,每日2-3次,每次10mg2,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的治疗。口服,按体表面积每天45mg/㎡,每日最高总量不超过0.12g,分2~4次服用,疗程4~8周。根据治疗反应调整用量,达完全缓解后,还应给予标准化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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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食刺激性食物。 |
对本药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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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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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过敏性皮炎、痤疮、湿疹、银屑病、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脱发、带状疱疹、单纯疱疹、水痘、风疹、脓疱病、寻常疣、扁平疣、传染性软疣、尖锐湿疣、掌跖脓疱病、冻疮、疥疮、虫咬皮炎、接触性皮炎、日光性皮炎、药物性皮炎、激素依赖性皮炎、鱼鳞病、掌跖角化病、念珠菌病、滴虫病、阴虱病。 |
适用于痤疮、扁平苔癣、白斑、毛发红糠疹和面部糠疹等。可作为银屑病、鱼鳞病的辅助治疗,也可用于治疗多发性寻常疣以及角化异常类的各种皮肤病。同时用于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APL),并可作为维持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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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除异常粘液质、胆液质及败血,消肿止痒。 |
1、唇炎、黏膜干燥、结膜炎、甲沟炎、脱发。2、高血脂,多发生于治疗后2-3个月。3、引起胚胎发育畸形。4、肝功能受损。5、其他:可出现头痛、头晕(50岁以下者较老年人多)、骨增厚、口干、脱屑以及对光过敏、皮肤色素变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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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患有慢性腹泻、痢疾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大便次数增多及经常腹泻,里急后重,脓血便。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 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服用本品治疗APL,应在有经验的血液科医生严格监督下使用。口服本品出现不良反应时,应控制剂量或与谷维素,V,VB等服用,可使头疼等症状减轻或消失。在治疗严重皮肤病时,可与皮质激素,抗生素等合并使用,以增加疗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