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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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苍术、防风、荆芥、蒺藜、白鲜皮、蛇床子、苍耳子、蜈蚣、青黛、蒲公英、紫花地丁、黄芩、黄柏、黄连、蝉蜕、地黄、牡丹皮、西河柳、紫草、地骨皮。 |
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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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 |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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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57 |
国药准字H20057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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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
抗真菌药,适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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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1周,慢性荨麻疹和急性湿疹疗程2周。 |
外用,一日2次,涂患处,并轻揉片刻。疗程1-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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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产妇忌服。 |
对特比萘芬或乳剂中任何型剂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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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产妇忌服。 |
儿童注意事项: 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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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
抗真菌药,适用于由皮肤真菌、酵母菌及其它真菌引起的体癣、股癣、手足癣、花斑癣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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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丙烯胺类广谱抗真菌药,能特异性地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选择性地抑制真菌角鲨烯环氧化酶的活性,使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角鲨烯环氧化反应受阻,从而达到杀灭或抑制真菌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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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
1仅供外用,避免误入眼内。应放在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 2通常临床症状于用药数天后即可缓解,若要预防复发,应规律的使用本品一段时间,若两周后无效则要复查诊断结果。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无任何不良影响,但在孕妇中尚未经过对照试验验证,所以孕妇不推荐使用,除非利远大于弊。特比萘芬可从乳汁中排出,虽然量很少,但使用本品的妇女应停止给婴儿哺乳。对于儿童外用本品的经验有限,故暂不推荐使用。老年患者的用药剂量和不良反应与年轻人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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