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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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苍术、防风、荆芥、蒺藜、白鲜皮、蛇床子、苍耳子、蜈蚣、青黛、蒲公英、紫花地丁、黄芩、黄柏、黄连、蝉蜕、地黄、牡丹皮、西河柳、紫草、地骨皮。 |
本品主要成份为泛昔洛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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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沈阳澳华制药有限公司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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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50057 |
国药准字H19991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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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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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急性荨麻疹疗程1周,慢性荨麻疹和急性湿疹疗程2周。 |
口服,成人一次0.25g(2粒),每日3次,联用7天。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用法与用量,推荐剂量如下: 肌酐清除率6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8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40~5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12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39ml/min,剂量:成人一次0.25g,每24小时1次。肌酐清除率<20ml/min,剂量:成人一次0.125g,每48小时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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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产妇忌服。 |
对本品及喷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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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产妇忌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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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肤瘙痒症、神经性皮炎、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药物性皮炎、食物过敏、花粉过敏、过敏性哮喘等过敏性疾病。 |
用于治疗带状疱疹和原发性生殖器疱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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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常见不良反应是头痛和恶心,此外尚可见下列反应: 1.神经系统头晕、失眠、嗜睡、感觉异常等。 2.消化系统腹泻、腹痛、消化不良、厌食、呕吐、便秘、胀气等。 3.全身反应疲劳、疼痛、发热、寒颤等 4.其他反应皮疹、皮肤瘙痒、鼻窦炎、咽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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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鱼虾海鲜类及酒、辛辣食物,饮食宜清淡。2.服药期间,如突然伴发胸闷气憋,或呕吐、腹痛等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3.凡因服用或注射某种药物而发生的荨麻疹,此为药物过敏(药疹),应及时到医院就诊。4.急性荨麻疹者,服药三天;慢性荨麻疹者,服药一周,症状无改善或加剧者,应去医院就诊。5.成人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连续服药不宜超过一个月。6.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七岁以下儿童不适宜。7.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
1.本品对预防生殖器疱疹的复发,眼部带状疱疹、播散性带状疱疹及免疫缺陷患者疱疹的疗效尚未得到确认。 2.肾功能不全者应注意调整用法与用量。 3.当本品与丙磺舒或其他由肾小管主动排泄的药物合用时,可能导致血浆中阿昔洛韦浓度的升高。 4.本品与其它由醛类氧化酶催化代谢的药物可能发生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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