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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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大包含主要成份葡萄糖11克、氯化钠1.75克,每小包含主要成份氯化钾0.75克、碳酸氢钠1.2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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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鞍山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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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H21024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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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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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临用时,将一袋(大、小各一包)溶于500毫升温水中,一般每日服用3000毫升,直至腹泻停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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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下列情况禁用:少尿或无尿,严重腹泻或呕吐,葡萄糖吸收障碍,肠梗阻,肠麻痹及肠穿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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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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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急、慢性腹泻造成的轻度脱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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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胃肠道不良反应可见恶心,刺激感,多因未按规定溶解本品,由于浓度过高而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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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脑﹑肾﹑心功能不全及高钾血症患者慎用。2.腹泻停止后应立即停用。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