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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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太子参、黄连、法半夏、陈皮、茯苓、大黄、丹参、牛膝、红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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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雷允上理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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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Z2011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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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益气健脾,活血化瘀,通腑泄浊。用于脾胃气虚、浊瘀内阻、升降失调所致的面色萎黄、腰痛倦怠、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小便不利、大便黏滞;慢性肾功能不全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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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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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有出血症状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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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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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益气健脾,活血化瘀,通腑泄浊。用于脾胃气虚、浊瘀内阻、升降失调所致的面色萎黄、腰痛倦怠、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小便不利、大便黏滞;慢性肾功能不全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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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服药期间,大便次数略有增加,其余未见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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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禁用。 2、服药期间,慎用植物蛋白类食物,如豆类等相关食品。 3、服药后大便次数略有增加,以每日2~3次为宜,超过4次者需减量服用。 4、小儿必须在成人监护下服用或遵医嘱。 5、药品保存时应避免高温、阳光直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