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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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玄明粉、马齿苋、金银花、枯矾、荆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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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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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国药准字Z2008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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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消肿止痛、祛风燥湿。用于痔疮术后、炎性外痔所致的肛门肿胀、疼痛,中医辨证为湿热壅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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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每次一袋,加1000ml沸水冲化后,趁热先熏后洗患处,每次30分钟,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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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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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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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消肿止痛、祛风燥湿。用于痔疮术后、炎性外痔所致的肛门肿胀、疼痛,中医辨证为湿热壅滞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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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效试验表明,本品可抑制巴豆油致小白鼠耳肿胀及组胺引起的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强,抑制醋酸引起的小鼠扭体次数和降低热板法所致的痛阈值,缩短小鼠出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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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使用过程中勿烫伤皮肤。 2.合并有化脓性感染、有全身症状、血象明显增高者需给予相应的治疗措施。 3.术后肛门排气后开始给予药物熏洗。 4.临床试验中,1例试验组患者疗前ALT为35.OU/L,疗后为112.OU/L,原因不明,不能排除与试验药物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