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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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醋制)、香附(醋制)、香橼、槟榔、牵牛子(炒)、青皮(醋炒)、陈皮、枳壳、厚朴(姜制)、檀香、豆蔻、延胡索(醋炒)等味。 |
化学名称:奥替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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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临清华威药业有限公司 |
Berlin-Chemie A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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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0812 |
注册证号H2014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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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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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3次。 |
口服,每日2~3次,每次1~2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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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如果按照治疗剂量使用,此药不会产生副作用,非特殊情况下不会发生阿托品样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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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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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在动物实验没有发现胚胎毒性,致畸毒性,致突变毒性反应,但是此药也仅可用于绝对必须使用的妊娠期和哺乳期妇女,而且应在医生的严密监督下,否则一般不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请遵医嘱!老年用药:对于老年患者无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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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胸闷胀痛、呕吐酸水、大便不调、腹胀腹痛。 |
适用于胃肠道痉挛和运动功能障碍(肠易激综合征,胃炎,胃十二指肠炎,肠炎,食管病变)。也可用于内窥镜检查前准备(食管-胃-十二指肠镜,结肠镜,直肠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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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 3.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4.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 5.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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