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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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赤芍、枳壳、木香、丹参、延胡索、莪术、黄连、吴茱萸、大黄、党参、甘草。 |
延胡索、香附、乳香(制)、渐公英、白矾(煅)甘草。辅料为淀粉,倍他环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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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绿叶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华仁太医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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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03043 |
国药准字Z20090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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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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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次,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口服。饭后半小时服用,一次4粒,一日3次,疗程6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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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孕妇禁用; 2.脾虚便溏及糖尿病患者禁服。 |
偶见恶心、口干、腹胀、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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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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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功能性消化不良、胃脘痛、痞满、嘈杂、吞酸、呃逆、呕吐。 |
行气和胃止痛。用于胃脘胀痛、嗳气反酸、烦躁易怒、胁胀等胃及十二指肠溃疡属气滞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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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尚无充分研究数据表明本品有Hp根除作用。 2.本品尚无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数据 3.本品尚无与其他药物联合应用的研究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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