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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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栀子、金银花、黄芩、黄柏、大黄、黄连、知母、天花粉。 |
广藿香、半夏(制)、土木香、陈皮、丁香、肉桂、苍术、白术、茯苓、朱砂、硝石(精制)、硼砂、雄黄、金礞石(煅)、人工麝香、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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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 |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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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1020442 |
国药准字Z2008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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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
温中散寒。用于暑天感寒受湿,腹痛吐泻,胸膈胀满,头痛恶寒,肢体酸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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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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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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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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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消肿止痛;主治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肿痛、大便秘结。 |
温中散寒。用于暑天感寒受湿,腹痛吐泻,胸膈胀满,头痛恶寒,肢体酸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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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过量服用。 2、服药期间,请注意血象,电解质等的改变,并根据情况及时采取其它治疗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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