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大便不调、夜寐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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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白扁豆(炒)、山药(炒)、鸡内金(炒)、白术(炒)、川贝母、木香、碳酸氢钠、牛黄。辅料为:蔗糖。 |
党参、茯苓、白术(麸炒)、白芍、丹参、赤芍、白及、大黄、木香、川楝子、乌梅、青黛。辅料为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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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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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884 |
国药准字Z150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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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大便不调、夜寐不安。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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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至三岁一次1-2袋,周岁以内一次半袋,一日2次。 |
饭前开水冲服,一次2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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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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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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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不良、食欲不振、腹胀腹痛、大便不调、夜寐不安。 |
健脾和胃,理气活血。用于脾胃不和所致的上腹疼痛,痞满纳差以及慢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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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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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本品适用于大便次数增多,粪质稀气臭,含有未消化之物,乳食少进的患儿。 3.服用本品时可用温开水调成羹状后服用,也可用奶共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 3.小儿、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对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是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