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

1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处方 医保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查看说明书
牛黄解毒片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牛黄解毒片
牛黄解毒片
尼美舒利颗粒
尼美舒利颗粒
主要成分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

主要为尼美舒利。化学名:4;mdash;硝基;mdash;2;mdash;苯氧基甲烷磺酰苯胺。分子量:308.32

生产企业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569

国药准字H20020137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用法用量

口服。小片一次3片,大片一次2片,一日2~3次。

本品依据临床实际情况采用尽可能短的疗程。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儿童用药见常用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其它注意见【儿童用药】项。

副作用

孕妇忌服。

1.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2.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 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4.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 5.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6.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7.严重凝血障碍者。 8.严重心衰患者。 9.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10.肝功能损害患者。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成分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1.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2.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3.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4.痛经;5.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药理作用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尚未完全清楚,可能主要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注意事项

过敏体质者慎用。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便秘或平素就有胃部冷痛时发时止、喜温喜按、食后缓解、泛吐清水、食少腹胀、口淡不渴、畏寒肢冷者应慎用。本品含有雄黄、大黄等有毒、峻烈破瘀攻下之品,故身体虚弱、大病初愈者慎用。本品成分中的牛黄含有胆酸,胆酸与胃黏膜接触后,可增加酸性水解酶的活性,破坏溶酶体膜,损害胃黏膜屏障,从而引起急性胃黏膜出血病变,因此患有胃炎、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含有有毒成分,应严格按规定量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使用不慎或超量服用容易引起中毒或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亦不可长期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蜜丸剂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如妊娠期患牙龈炎,不可选用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治疗。在用于治疗牙龈炎时,如疼痛伴出血增加或龈缘有糜烂、龈沟有溢脓,建议及时到医院诊治。服用本品期间饮食宜多样化,清淡易消化;多食蔬菜、水果,忌食煎炸烘烤食品,避免食用有刺激性的食物。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用药期间注意口腔卫生,饭后漱口,睡前刷牙。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避免精神紧张。用药期间注意肝、肾功能复查,避免肝肾损伤。用药过程中注意查血、尿砷浓度,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1.根据控制症状的需要,在最短治疗时间内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可以使不良反应降到最低。 2.如果治疗无效请终止本品的治疗。 3.长期应用应监测肝肾心功能等检查。 4.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 5.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