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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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 |
本品主要成分]为托西酸舒他西林,其化学名为(+)羟甲基-(2S,5R,6R)-6-[(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2S,5R)-3,3-二甲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正庚烷-2-羧酸酯S,S-二氧化物对甲苯磷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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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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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69 |
国药准字H1999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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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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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片一次3片,大片一次2片,一日2~3次。 |
口服。成人(包括老年人)及体重≥30kg的儿童一次0.375~0.750g,一日2次。体重<30公斤的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分2次服用。疗程一般均为5~14日,必要时可延长。由溶血性链球菌所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或肾小球肾炎的发生。治疗非特异性淋病时,可顿服2.25g,加服1g丙磺舒,以延长氨苄西林和舒巴坦的血药浓度的维持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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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青霉素皮试阳性反应者、对本品及其他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巨细胞病毒感染、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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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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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但在人类尚缺乏足够的对照研究,因此孕妇一般避免使用,仅在有明确指征时应用本品。 老人注意事项: 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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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1.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中耳炎、扁桃体炎等。2.下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3.泌尿系统感染。4.皮肤软组织感染。5.淋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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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
本品口服后,经肠内酯酶水解成舒巴坦及氨苄西林。舒巴坦和氨苄西林同时存在时,不仅保护氨苄西林免受β内酰胺酶的水解破坏,而且还扩大了氨苄西林的抗菌谱,对葡萄球菌产酶株、不动杆菌属和脆弱拟杆菌等细菌也具有良好的抗菌活性。本品对包括产霉菌株在内的葡萄球菌、链球菌属、肺炎球菌、肠球菌属、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大肠埃希菌、克雷伯菌属、奇异变形杆菌、普通变形杆菌、淋病奈瑟菌、梭杆菌属、消化球菌属、消化链球菌属及包括脆弱拟杆菌在内的拟杆菌属均具抗菌活性。氨苄西林为青霉素类抗生素,作用于细胞活性繁殖阶段,通过对细胞壁粘肽生物合成的抑制,而起杀菌作用。舒巴坦本身抑菌作用较弱,是一种竞争性、不可逆的β内酰胺酶抑制药,与β内酰胺类抗生素联合应用后,能获得良好的协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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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便秘或平素就有胃部冷痛时发时止、喜温喜按、食后缓解、泛吐清水、食少腹胀、口淡不渴、畏寒肢冷者应慎用。本品含有雄黄、大黄等有毒、峻烈破瘀攻下之品,故身体虚弱、大病初愈者慎用。本品成分中的牛黄含有胆酸,胆酸与胃黏膜接触后,可增加酸性水解酶的活性,破坏溶酶体膜,损害胃黏膜屏障,从而引起急性胃黏膜出血病变,因此患有胃炎、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含有有毒成分,应严格按规定量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使用不慎或超量服用容易引起中毒或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亦不可长期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蜜丸剂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如妊娠期患牙龈炎,不可选用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治疗。在用于治疗牙龈炎时,如疼痛伴出血增加或龈缘有糜烂、龈沟有溢脓,建议及时到医院诊治。服用本品期间饮食宜多样化,清淡易消化;多食蔬菜、水果,忌食煎炸烘烤食品,避免食用有刺激性的食物。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用药期间注意口腔卫生,饭后漱口,睡前刷牙。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避免精神紧张。用药期间注意肝、肾功能复查,避免肝肾损伤。用药过程中注意查血、尿砷浓度,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 5.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6.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7.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