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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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 |
双氯芬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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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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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569 |
国药准字H20020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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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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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小片一次3片,大片一次2片,一日2~3次。 |
口服,饭前服用。成人,100~150mg/天;症状较轻者以及14岁以上儿童,75~100mg/天,分2~3次服用。原发性痛经,一般剂量50~150mg/天,根据病情可以提高至最大剂量,200mg/天,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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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2.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3.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4.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5.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6.重度心力衰竭患者。7.消化道溃疡者禁用。8.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9.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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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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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牙龈肿痛、头晕目眩、大便秘结。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非关节性风湿病;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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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孪、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4.偶见血清转氨酶(S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6.罕见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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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过敏体质者慎用。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便秘或平素就有胃部冷痛时发时止、喜温喜按、食后缓解、泛吐清水、食少腹胀、口淡不渴、畏寒肢冷者应慎用。本品含有雄黄、大黄等有毒、峻烈破瘀攻下之品,故身体虚弱、大病初愈者慎用。本品成分中的牛黄含有胆酸,胆酸与胃黏膜接触后,可增加酸性水解酶的活性,破坏溶酶体膜,损害胃黏膜屏障,从而引起急性胃黏膜出血病变,因此患有胃炎、胃溃疡的患者应慎用。本品含有有毒成分,应严格按规定量在医师指导下服用,使用不慎或超量服用容易引起中毒或严重不良反应,因此亦不可长期服用。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用蜜丸剂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不可整丸吞服。如妊娠期患牙龈炎,不可选用牛黄解毒丸(胶囊、软胶囊、片)治疗。在用于治疗牙龈炎时,如疼痛伴出血增加或龈缘有糜烂、龈沟有溢脓,建议及时到医院诊治。服用本品期间饮食宜多样化,清淡易消化;多食蔬菜、水果,忌食煎炸烘烤食品,避免食用有刺激性的食物。服用本品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去医院诊治。用药期间注意口腔卫生,饭后漱口,睡前刷牙。用药期间注意休息,防止过度疲劳,避免精神紧张。用药期间注意肝、肾功能复查,避免肝肾损伤。用药过程中注意查血、尿砷浓度,超过规定限度者立即停用。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7.孕妇慎用。8.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