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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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栀子(姜炙)、天南星(矾炙)、陈皮、当归、木香、青皮(醋炙)。 |
化学名:2-(2,4-二氟苯基)-1,3-双(1H-1,2,4-三氮唑基)-2-丙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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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湖北中佳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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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H200668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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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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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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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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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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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敏感性真菌引起的真菌性角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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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1.偶见轻微眼一过性刺激;2.如药物局部吸收过多,可能会出现胃肠道的某些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3.可能会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偶可发生严重的剥脱性皮炎、渗出性多形红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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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刺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本品仅供滴眼用。3.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