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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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栀子(姜炙)、天南星(矾炙)、陈皮、当归、木香、青皮(醋炙)。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酸毛果芸香碱。其化学名称为:4-[(1-甲基-1H-咪唑-5-基)甲基]-3-乙基二氢-2(3H)-呋喃酮硝酸盐。 分子式:C11H16N2O2·HNO3 分子量:27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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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蓬莱诺康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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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H109602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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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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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每次4m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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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心动过缓、低血压患者、冠心病。胃肠道痉挛、腹泻、腹痛、消化道溃疡病者,尿路梗塞,机械性肠梗阻、输尿管痉挛、胆道疾病者。哮喘病人、甲亢、癫痫、震颤麻痹等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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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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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要慎用本品,因患儿体重轻,易用药过量引起全身中毒。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对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故应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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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头颈部肿瘤放疗后的口干症;药源性口干症;涎腺疾患性口干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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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毛果芸香碱是拟胆碱药物,口服吸收后通过直接激动汗腺、唾液腺、泪腺、消化道和呼吸道腺体细胞M-胆碱受体引起分泌增多,以汗腺、唾液腺最明显。本品亦可激动消化道平滑肌M-胆碱受体而使胃肠蠕动和张力增加。也可使输尿管、膀胱等平滑肌兴奋。及分泌腺上的毒蕈碱受体而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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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刺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药物过量可产生明显出汗,流涎,恶心,胃肠痉挛、肌肉震颤,脉搏缓慢和血压下降。对严重的病例,阿托品是毛果芸香碱的拮抗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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