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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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龙胆、芦荟、熟大黄、黄芩、青黛、栀子(姜炙)、天南星(矾炙)、陈皮、当归、木香、青皮(醋炙)。 |
桔梗、寒水石、薄荷、诃子(去核)、甘草、乌梅(去核)、青黛、硼砂(煅)、冰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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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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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3020411 |
国药准字Z15021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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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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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或含化。一次1丸,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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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忌服。 |
1孕妇忌服。 2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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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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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耳鸣、耳聋、耳内胀闷、头晕头昏、听力下降。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咽干灼热、咳嗽痰多、口腔溃疡、牙龈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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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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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鱼腥刺激性食物。2.年老体弱、大便溏软及脾肾两虚寒症者慎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4.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1肺脾气虚者,其表现为声嘶日久,逐渐加重,语音低微,倦怠乏力不宜服用。 2急性咽炎、急性喉炎、急性扁桃体炎,发热较重,或热度持续不减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3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