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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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广藿香、苍耳子、鹅不食草、野菊花、黄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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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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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71 |
国药准字Z44021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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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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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6次。疗程7天。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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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忌辛辣、鱼腥食物。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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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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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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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过敏性鼻炎、慢性鼻炎、鼻窦炎、鼻息肉、鼻咽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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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滴眼给药对家兔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感染性结膜炎的炎症程度有一定减轻作用;皮肤给药对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足部皮肤搔痒有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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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研究数据。 3.本品尚未有非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的研究数据。 4.如有浑浊,请勿使用。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凡过敏性鼻炎属虚寒症者慎用。 3.本品含马来酸氯苯那敏。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有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个别患者服药后偶有胃部不适,停药后可消失;建议饭后服用。 7.急性鼻炎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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