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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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炒)、板蓝根、黄芩、玄参、桔梗、僵蚕、麦冬、浙贝母、天花粉等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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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石药集团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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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71 |
国药准字Z13020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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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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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6次。疗程7天。 |
口服。每次1袋,每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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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禁食辛辣及过威食物。(2)、糖尿病患者不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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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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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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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滴眼给药对家兔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感染性结膜炎的炎症程度有一定减轻作用;皮肤给药对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足部皮肤搔痒有止痒作用。 |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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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研究数据。 3.本品尚未有非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的研究数据。 4.如有浑浊,请勿使用。 |
1.忌食烟酒、辛辣、过咸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本药性寒凉,宜饭后服用。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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