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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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400(0.4%)和丙二醇(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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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成都青山利康药业有限公司 |
AlconLaboratories,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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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071 |
H2016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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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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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滴入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6次。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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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过敏体质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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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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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结膜炎、角膜炎、沙眼、红眼病、病毒性眼炎、细菌性眼炎、过敏性眼炎。 |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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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药效学试验结果表明,本品滴眼给药对家兔金黄色葡萄球菌或绿脓杆菌感染性结膜炎的炎症程度有一定减轻作用;皮肤给药对磷酸组织胺引起的豚鼠足部皮肤搔痒有止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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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忌食辛辣食物。 2.本品尚未有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的研究数据。 3.本品尚未有非急性细菌性结膜炎患者的研究数据。 4.如有浑浊,请勿使用。 |
1.本品仅供滴眼用;2.如发生溶液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为避免污染,请勿接触滴嘴;4.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眼痛·视力变化·眼睛红肿刺痛加剧或持续72小时以上5.用后请盖好瓶盖;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误服请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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