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散风止痛,主治火热内盛所致的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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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牛黄、雄黄、石膏、大黄、黄芩、桔梗、冰片、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为拉氧头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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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千珍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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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14 |
国药准字H109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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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主治火热内盛所致的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等症。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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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片,一日2-3次。 |
静滴,静注或肌注,成人1天1-2g(1-2瓶),分2次1,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成人增加至1天4g(4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静注前,本品1g,以4ml以上的灭菌注射用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充分摇匀,使完全溶解。溶解后,冰箱内保存在72小时以内,室温保存24小时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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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有过敏反应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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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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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静滴、静注或肌注,小儿1天40-80mg/kg,分2-4次,并依年龄、体重、症状适当增减,难治性或严重感染时,小儿1天150mg/kg,分2-4次给药。低体重初生儿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宜酌减给药剂量和延长给药间隔。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退的,使用本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增加。老年患者缺乏维生素k,使用本品增加出血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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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散风止痛,主治火热内盛所致的咽喉肿痛、牙龈肿痛、口舌生疮、目赤肿痛等症。 |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各种感染症,如败血症,脑膜炎,呼吸系统感染症(肺炎,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症,肺化脓症,脓胸等,)消化系统感染症(胆道炎,胆囊炎等),腹腔内感染症(肝脓疡,腹膜炎等)泌尿系统及生殖系统感染症(肾孟肾炎,膀胱炎,尿道炎,淋病,副睾炎,子宫内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等),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关节感染及创伤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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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具有抗炎作用。对蛋清诱发的大鼠足肿胀有抑制作用;对巴豆油致小鼠耳廓炎症有抑制作用;还可抑制醋酸致小鼠腹腔毛细血管通透性增加。 具有解热作用。能抑制2,4-二硝基酚引起的大鼠体温升高以及霍乱菌苗引起的家兔体温升高。 具有镇痛作用。能减少醋酸致小鼠扭体反应次数,延长热板法引起的小鼠疼痛反应潜伏期。 具有影响免疫性口腔溃疡的作用。可降低口腔黏膜加弗氏佐剂诱导的家兔口腔溃疡的发生率,减轻口腔局部病变。 具有抗菌作用。对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变形杆菌和白色葡萄球菌有抑制作用,随剂量增加作用增强,但对肺炎杆菌、大肠杆菌和铜绿假单胞无抑菌作用。 |
本品为新型半合成B-内酰胺类的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是与细胞内膜上的靶位蛋白结合,使细胞不能维持正常形态和正常分裂繁殖,最后溶菌死亡,由于本品对B-内酰胺酶极为稳定,对革兰氏阴性菌和厌氧菌具有强大的抗菌力,对革兰氏阳性菌作用略弱,对绿脓杆菌亦有一定的抗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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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大便溏软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对青霉素过敏者,肾功能损害者慎用。 2静脉内大量注射,应选择合适部位,缓慢注射,以减轻对管壁的刺激及减少静脉炎的发生。 3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