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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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龙血竭。 |
本品主要成份为山莨菪碱。其化学名称为:(±)-6β-羟基–1αH,5αH–托烷–3α–醇托品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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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天诚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易舒特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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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110045 |
国药准字H20055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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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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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三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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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脑出血急性期前列腺肥大及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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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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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跌打损伤、瘀血作痛、风湿痹痛、血瘀经闭、痛经、产后瘀阻腹痛 |
用于治疗青少年假性近视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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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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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