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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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淀粉。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磺胺醋酰钠 0.15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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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伊犁旭峰天马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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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77 |
国药准字H34020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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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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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外用,滴眼,一次1-2滴,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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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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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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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用于眼结膜炎,睑缘炎和沙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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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局部应用的磺胺类药,抗菌作用较弱,但能抑制大多数革兰阳性菌、沙眼衣原体以及部分革兰阴性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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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滴眼时瓶口勿接触眼睛。2.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4.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眼睛发红、疼痛等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就诊。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