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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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穿心莲,辅料为淀粉。 |
山莨菪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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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伊犁旭峰天马药业有限公司 |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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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177 |
国药准字H20113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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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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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次,三个月为1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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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可有轻微瞳孔扩大、视近物模糊等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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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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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咳嗽、痢疾、泄泻、热淋涩痛、痈肿疮疡。 |
用于青少年假性近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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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外周M胆碱受体阻断作用,能解除乙酰胆碱所致平滑肌痉挛。与阿托品相比较弱,有松弛平滑肌,扩张血管,改善微循环的作用,因此可能解除睫状肌痉挛,促使视力改善。本品有扩瞳、抑制腺体分泌作用但极少产生中枢兴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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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烟酒、辛辣、油腻食物; 2.凡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忌用,; 3.声哑、咽喉痛同时伴有其他症状,如心悸、胸闷、咳嗽气喘、痰中带血等,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一般症状在服药三天内无改善或出现发热渐高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用药过程中应防止药物由黏膜吸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