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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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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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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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27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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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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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滴眼:一次1~2滴,一日2~4次,用前摇匀,滴于结膜囊内。治疗开始的24~48小时,可酌情增加至每小时2滴。注意勿过早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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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禁用于急性单纯疱疹病毒性角膜炎、眼组织的真菌感染、牛痘、水痘及大多数其他病毒性角膜、结膜感染、眼结核以及对该药成分过敏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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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儿童注意事项: 小于两岁的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在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因此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本品在老年患者使用本药的安全性尚未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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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
对皮质类固醇敏感的睑结膜、球结膜、角膜及其他眼前段组织的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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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抑制机械、化学或免疫性刺激因子所致的炎症。对糖皮质激素的这种作用尚未有普遍接受的解释,一般认为皮质类固醇是通过诱导磷脂酶A2的抑制蛋白而起作用,后者被称为脂皮质素。人们认为这些抑制蛋白是通过抑制炎症介质,如前列腺素和白三烯的共同前体花生四烯酸的释放,从而控制这些炎症介质的生物合成。磷脂酶A2的作用是使膜磷脂释放花生四烯酸。糖皮质激素及其衍生物可能引起眼压升高。病人眼部使用艾氟龙和地塞米松的临床研究显示,艾氟龙对眼压的影响比地塞米松小(半衰期短,易于代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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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 |
1.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 2.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而损害视神经,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下白内障形成,以及继发眼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 3.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本品可能致角膜和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用药可能引起眼球穿孔。 4.未行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药后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