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份:黄连、大黄、黄芩,辅料: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波姆 |
|
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55227 |
国药准字J2016000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7.5克,一日3~4次。 |
本品依病情轻重程度,每日3~5次或更多次,每次一滴,滴入眼睑内,于白天和睡觉前使... |
|
副作用 |
孕妇、绞窄性肠梗阻患者及结、直肠黑变病患者禁用。 |
使用本品可能引起短暂的视力模糊。对本品中所含的防腐剂(西曲溴铵)发生眼睛过敏的情况很少见。只有在个别病例中出现了对某一成份的不耐受。 |
|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
|
成分 |
清热解毒、利湿退黄、凉血止血;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口腔溃疡、便秘、痔疮出血等。 |
作为泪液的替代物治疗干眼症,例如干燥性角膜结膜炎的对症治疗。 |
|
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 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 |
1.使用前应摘除隐形眼镜,滴入本品后至少30分钟后才可佩戴。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尽管按照说明方法使用,由于使用凝胶后形成斑点状物,本品还是有可能影响视力约5分钟,因此患者应该在驾驶和操纵机器时加以小心。3.未打开包装的药品保质期为36个月。过期后,不可以使用(参见外部标识和管的折叠处)。开封后28天,残留的眼胶必须弃去。4.本品应保存在安全之处,避免儿童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