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炉甘石(煅)、冰片、没药(制)、人工麝香、硼砂(煅)、芒硝、玄明粉、乳香(制)、明矾(煅)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
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43 |
国药准字Z5302005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白内障、角膜翳、目生星翳、赤膜下垂、眼边刺痒、迎风流泪、羞明怕光、视物昏花。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含服。一次0.3克,一日3次。外用。取适量,用蒸馏水或冷开水溶散后,点入眼睑内,一日2~4次。 |
|
|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白内障、角膜翳、目生星翳、赤膜下垂、眼边刺痒、迎风流泪、羞明怕光、视物昏花。 |
|
|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外用时点入眼睑内应无明显沙涩磨痛,如有异感,或用药后三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外用时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4.如同时又应用其他眼药,应相互间隔时间1小时以后再用。5.该药品如不能溶散,忌入眼内。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