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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非处方 医保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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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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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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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板蓝根颗粒
板蓝根颗粒
聚乙二醇滴眼液
聚乙二醇滴眼液
主要成分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聚乙二醇400(0.4%)和丙二醇(0.3%)。

生产企业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AlconLaboratories,Inc.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2022243

H20160105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副作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禁忌

成分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干眼症、泪液分泌减少、泪膜稳定性下降、角膜上皮损伤、眼部手术后、软性隐形眼镜佩戴不适。

药理作用

清热解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本品仅供滴眼用;2.如发生溶液变色或混浊,请勿使用;3.为避免污染,请勿接触滴嘴;4.出现以下情况时请停止使用并咨询医生:·眼痛·视力变化·眼睛红肿刺痛加剧或持续72小时以上5.用后请盖好瓶盖;6.儿童请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如误服请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