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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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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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氧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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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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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43 |
国药准字H20044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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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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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滴于眼睑内,一次1-2滴,一日3-5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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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对氧氟沙星或喹诺酮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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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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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用于治疗眼睑炎、泪囊炎、睑腺炎、结膜炎、睑板腺炎(含角膜溃疡)以及用于眼科围手术期的无菌化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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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偶尔有辛辣似蛰样的刺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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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2.本品仅用于滴眼。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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