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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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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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愈创木酚甘油醚,无水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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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国文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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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243 |
国药准字H200735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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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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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1-3岁儿童一次4-5毫升,4-6岁一次5-7毫升,7-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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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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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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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流感、感冒、咽喉肿痛、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 |
用于减轻由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流涕、打喷嚏、咳嗽、咯痰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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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可见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偶见白细胞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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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3.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禁用。4.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立即就医。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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