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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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七叶莲、珍珠、冰片、雄黄、蟾酥(制)、百草霜、穿心莲总内酯。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氟米龙5毫克。辅料为:氯化钠、聚乙烯醇、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聚山梨酯80、依地酸二钠、苯扎溴铵(0.004%)。 化学名称:6a-甲基-11β,17-二羟基-9a-氟-1,4-二烯-3,20-孕二酮。 分子式:C,H2gFO分子量:37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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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原天津金耀集团河北永光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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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58 |
国药准字H20010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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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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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粒,一日3~4次;口含徐徐咽下;小儿按年龄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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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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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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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过敏性眼炎、非细菌性结膜炎、眼睑炎、春季卡他性角结膜炎、紫外线角膜损伤、沙眼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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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忌酒和辛辣食物。 |
1.长期局部应用皮质激素,通常会导致角膜真菌感染,因此在应用本品时,如果发现角膜溃疡P应考虑有真菌感染的可能性。2.治疗期间应经常监测眼压。3.有单纯疱疹病毒感染病史者慎用皮质激素。4.长期使用时个别敏感病人可能导致眼内压升高,甚至诱发青光眼,影响视力和视野,也可能致后囊膜下白内障形成,以及继发的组织真菌和病毒感染。5.已知多种眼部疾病及局部长期使用皮质激素可能致角膜及巩膜变薄,因此在角膜和巩膜组织较薄的病人中使用皮质激素可能引起眼球穿孔。6.未给予抗菌治疗的眼部急性化脓性感染,用皮质激素可能掩盖病情或使病情恶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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