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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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牛黄、七叶莲、珍珠、冰片、雄黄、蟾酥(制)、百草霜、穿心莲总内酯。 |
盐酸洛美沙星。其化学名为(±)1-乙基-6,8-二氟-1,4-二氢-7-(3-甲基-1-哌嗪基)-4-氧代-3-喹啉羧酸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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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东芝堂药业(安徽)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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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4020758 |
国药准字H20057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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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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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10粒,一日3~4次;口含徐徐咽下;小儿按年龄酌减或遵医嘱。 |
成人一次6~10滴,一日2次,点耳后进行约10分钟耳浴。根据症状适当增减点耳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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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及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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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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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咽喉肿痛、声音嘶哑、急性咽炎、慢性咽炎、扁桃体炎、口腔溃疡、口腔异味。 |
适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中耳炎、外耳道炎、鼓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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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偶见中耳痛及瘙痒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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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忌酒和辛辣食物。 |
1.只用于点耳。2.本品一般适用于中耳炎局限在中耳粘膜部位的局部治疗。若炎症已漫及鼓室周围时,除局部治疗以外,应同时采用口服药剂的全身治疗。3.出现过敏症状时应停止用药。4.使用本品时若药温过低,可能引起目眩,因此使用温度应接近体温。5.使用本品疗程以4周为限,此后继续使用应慎重或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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