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副鼻窦炎、萎缩性鼻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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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千里光、卷柏、草决明、麻黄、羌活、白芷、川芎。 |
醋酸氢化可的松,化学名11β,17α,21-三羟基孕甾-4-烯-3,20-二酮21-醋酸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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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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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3160 |
国药准字H3402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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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副鼻窦炎、萎缩性鼻炎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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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滴眼:一日3-4次,用前摇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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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慎用。 |
单纯疱疹性或溃疡性角膜炎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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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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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慎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老人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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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副鼻窦炎、萎缩性鼻炎 |
用于虹膜睫状体炎、角膜炎、虹膜炎、结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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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活血祛风。 |
品为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和抑制免疫等多种药理作用,其主要机理为:(1)抗炎作用:糖皮质激素减轻和防止组织对炎症的反应,从而减轻炎症的表现。(2)抗过敏、免疫抑制作用:防止或抑制中介的免疫反应,延迟性的过敏反应,并减轻原发免疫反应地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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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慎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急性鼻炎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眼部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时应与抗菌素药物合用。青光眼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