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滋阴养肺、清热化痰;主治肺热久嗽、咳喘痰血、手足心热、咽干喉痛、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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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黄、玄参、麦冬、川贝母、牡丹皮、白芍、薄荷脑、甘草。防腐剂为苯甲酸钠。 |
含乙酰胱氨酸(C5H9NO3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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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
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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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619 |
国药准字H20183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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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滋阴养肺、清热化痰;主治肺热久嗽、咳喘痰血、手足心热、咽干喉痛、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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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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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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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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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滋阴养肺、清热化痰;主治肺热久嗽、咳喘痰血、手足心热、咽干喉痛、骨蒸潮热、盗汗遗精。 |
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肺炎、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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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痰湿壅盛患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痰多粘稠,或绸厚成块。 3.风寒咳嗽者不宜服用,其表现为咳嗽声重,鼻塞流清涕。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的患者及孕妇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糖尿病患者服用前应向医师咨询。 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 |
1.不宜与金属、橡皮、氧化剂、氧气接触,故喷雾器须用玻璃或塑料制作。本品应临用前配制,用剩的溶液应严封贮于冰箱中,48小时内用完;2.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能增加金制剂的排泄;减弱青霉素、四环素、头孢菌素类的抗菌活性,故不宜与这些药物并用。必要时可间隔4小时交替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