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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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雷公藤多甙。 |
山豆根、茯苓、天花粉、茅莓根、麦冬、半枝莲、玄参、石上柏、党参、白花蛇舌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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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湖南千金协力药业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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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0138 |
国药准字Z44020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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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解毒消肿,益气养阴。用于火毒蕴结、耗气伤津所致的口感、咽痛、咽喉干燥灼热、声嘶、头痛、鼻塞、流脓涕或涕中带血;急慢性咽炎、口腔炎、鼻咽炎见上述症候者。亦用于鼻咽癌放疗、化疗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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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每千克体重1~1.5毫克,分3次饭后服。一般首次应给足量,控制症状后减量。宜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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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儿童、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心、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严重贫血、白细胞和血小板降低者禁用。 3.胃、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期患者禁用。 4.严重心律失常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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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育龄期有孕育要求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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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红斑狼疮、皮肌炎、多形红斑、肺间质纤维化、白塞氏病、干燥综合征、系统性硬化症、慢性肾炎、慢性肾衰、银屑病、慢性肝炎、慢性活动性肝炎、原发性肾小球肾炎、过敏性紫癜、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红斑狼疮。 |
解毒消肿,益气养阴。用于火毒蕴结、耗气伤津所致的口感、咽痛、咽喉干燥灼热、声嘶、头痛、鼻塞、流脓涕或涕中带血;急慢性咽炎、口腔炎、鼻咽炎见上述症候者。亦用于鼻咽癌放疗、化疗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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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具有较强的抗炎及免疫抑制作用。在抗炎作用方面,它能拮抗和抑制炎症介质的释放、实验性炎症及关节炎的反应程度。在抑制免疫作用方面,它能抑制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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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可引起月经紊乱,精子活力及数目减少,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停药后可恢复。2.有严重心脑血管和老年患者慎用。3.孕妇忌用。4.本品在医生指导下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用药,不可超量使用。5.用药期间应注意定期随诊并检査血、尿常规及心电图和肝肾功能,必要时停药并给予相应处理。6.连续用药一般不宜超过3个月。如继续用药,应由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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