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鼻涕、打喷嚏、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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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南板蓝根浸膏粉。辅料为吐温、尼泊金乙酯、半合成酯肪酸甘油酯。 |
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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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敬修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ChiesiFarmaceutici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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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3358 |
H201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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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鼻涕、打喷嚏、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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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将药栓单个撕开,再从塑料片分离处撕开取出药栓,患者取侧卧位,将药栓塞入肛门深约2厘米处。一至三岁小儿一次1粒,一日1次,三至六岁一次1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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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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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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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发热、头痛、咳嗽、咽痛、流鼻涕、打喷嚏、鼻塞、肌肉酸痛、关节疼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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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以清热为主,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发热持续未缓解,应及时就诊。2.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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