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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非处方 非医保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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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发热、咳嗽、气喘、痰黄粘稠、口渴咽痛、便干尿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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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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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4克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小儿咳喘灵口服液
主要成分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

本品主要成份板蓝根,甘草,瓜蒌,金银花,苦杏仁,麻黄,石膏,麻黄碱,苯甲酸钠。

生产企业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和治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33152

国药准字Z12020448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发热、咳嗽、气喘、痰黄粘稠、口渴咽痛、便干尿黄。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4克(一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4克(一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8克(2袋),一日3次。

口服,一日3-4次。 2岁以内一次5毫升; 3—4岁一次7.5毫升; 5—7岁一次10毫升。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禁忌

成分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发热、咳嗽、气喘、痰黄粘稠、口渴咽痛、便干尿黄。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应用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