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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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桑白皮、五味子、青皮、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丙酸倍氯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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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ChiesiFarmaceuticiS.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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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78 |
H201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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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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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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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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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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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过敏性鼻炎、花粉症等过敏性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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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 |
1.本气雾剂适用于轻症哮喘,急性发作时应加用其它平喘药。2.用药后应在哮喘控制良好的情况下逐渐停用口服皮质激素,一般在本气雾剂治4-5天后才慢慢减量停用。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