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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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麻黄、苦杏仁、法半夏、紫苏叶、陈皮、桑白皮、五味子、青皮、生姜、甘草(蜜炙)。辅料为蔗糖、糊精。 |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氨溴索,其化学名称为反式-4-[(2-氨基-3,5-二溴苄基)-氨基]-环已醇盐酸盐。 分子式:C13H18Br2N2O·HCl 分子量:41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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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晋城新斯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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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78 |
国药准字H2013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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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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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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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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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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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外感风寒、肺气不宣引起的咳嗽、咯痰清稀、发热恶寒、鼻塞流涕、头痛无汗、肢体酸痛。 |
慢性支气管炎、哮喘、支气管扩张、肺结核等引起的痰液粘稠、咳痰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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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阴虚干咳者慎用。 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糖尿病患者及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 |
存在下列情况者必须在特定的条件和特殊的监护下使用本品,并且向医生咨询。(即使以前曾采取过上述措施也应继续如此):1、存在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疾病者,服用本品要特别谨慎(如两次服用的间隔时间拉长或小剂量服用)。2、在某些少见的伴有过多分泌物的支气管疾病(如纤毛无力综合症)的患者,口服本品须注意,必须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因有可能引起分泌物堵塞支气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