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咳嗽痰多、气短乏力、体虚多汗、食欲不振、免疫力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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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太子参、冬虫夏草、浙贝母、天花粉、槟榔、白及、甘草。 |
氢溴酸右美沙芬﹑愈创甘油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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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武汉贝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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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170004 |
国药准字H2003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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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咳嗽痰多、气短乏力、体虚多汗、食欲不振、免疫力低下。 |
适用于缓解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咽炎和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痰多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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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克,一日3次;小儿酌减;十天为一疗程。 |
口服。2~6岁儿童一次0.5片,6~12岁儿童一次1片,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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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妊娠头3个月内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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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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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咳嗽痰多、气短乏力、体虚多汗、食欲不振、免疫力低下。 |
适用于缓解上呼吸道感染、鼻窦炎、咽炎和支气管炎等引起的咳嗽、痰多等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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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3.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2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抑郁症、消化道溃疡、肺出血、痰量过多、哮喘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